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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MW/1000MWh!延安发布关于竞争优选共享新型储能示范项目投资运营企业的公告

2月27日,陕西省延安市发改委发布《关于竞争优选陕湖一期配套共享新型储能示范项目投资运营企业的公告》,5个配套集中共享新型储能项目初期规模260MW/520MWh,远期规模500MW/1000MWh。

其中,《延安市陕湖一期配套共享新型储能示范项目建设实施方案》表示,储能投资企业建设的集中式共享储能电站运营周期应不低于25年(含电池更换),单次电池系统应按照连续储能时长的2小时及以上,系统工作寿命10年以上,6000次循环系统容量衰减率不超过20%(90%D0D循环),锂电池储能电站交流侧效率须达到85%以上,放电深度不低于90%,电站可用功率不低于90%的标准进行建设。

新能源企业自建的储能项目,建设标准应不低于以上标准要求,鼓励探索开展液流电池、熔盐储热、储氢、压缩空气及其他创新储能技术的研究和示范应用。

《延安市陕湖一期配套共享新型储能示范项目投资运营企业优选方案》中提到,鼓励竞选企业降低租赁或购买服务费用,促进新能源行业健康发展,但租赁或购买服务不得低于储能电站项目基准收益率(暂按6.5%左右考虑),否则视为恶意竞标,将取消企业竞选资格。

鼓励经营范围涉及电力投资开发、建设管理,储能电站设备制造等相关企业参与竞争性优选,入选企业按排名先后选定拟建共享新型储能示范项目。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投标人或其母公司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不低于20亿元,净资产不低于3亿元,资产负债率不高于85%。

资讯编辑:徐可欣 021-26096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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