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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能】《华中区域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华中能源监管局关于征求《华中区域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华中区域电力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并网运行管理规定>的通知》(国能发监管规〔2021〕60号)《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能发监管规〔2021〕61号)要求,进一步适应电网运行需要,华中能源监管局会同河南、湖南、四川能源监管办对《华中区域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和《华中区域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进行了全面修订,形成《华中区域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华中区域电力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于2023年6月18日前发送至schzj@nea.gov.cn。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联系电话:027-88717613;传真:027-88717610;邮箱:schzj@nea.gov.cn。

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

2023年5月18日

附件:1.华中区域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pdf

          2.华中区域电力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pdf

          3.编制说明.pdf

资讯编辑:黄坤达 021-26093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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