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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市场监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梯次利用产品认证工作的公告

根据《认证认可条例》及《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办法》(工信部联节〔2021〕114号),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梯次利用产品自愿性认证(以下简称梯次利用产品认证)工作,健全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市场体系,促进动力电池梯次利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梯次利用产品认证目录由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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