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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部门联合印发了《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

4月26日下午,商务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了《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细则》自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为个人消费者提供了明确的补贴范围和标准。期间,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燃油乘用车或在2018年4月30日之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随后购买符合节能要求的新车,将有资格获得一次性的定额补贴。对于报废上述两类乘用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消费者,将获得1万元补贴。同时,对于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排量为2.0升及以下燃油乘用车的消费者,将获得7000元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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