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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钧达股份】关于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股)获得中国证监会备案的公告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境外股份(H 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获得中国
证监会备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就公司申请发行境外股份(H 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事项(简称“本次 H 股发行”)出具的《关于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上市备案通知书》(国合函〔2024〕1047 号),对公司本次 H 股发行备案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司拟发行不超过 87,167,800 股境外上市普通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

二、自本备案通知书出具之日起至本次境外发行上市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根据境内企业境外发行上市有关规定,通过中国证监会备案管理信息系统报告。

三、公司完成境外发行上市后 15 个工作日内,应通过中国证监会备案管理信息系统报告发行上市情况。公司在境外发行上市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境内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

四、公司自本备案通知书出具之日起 12 个月内未完成境外发行上市,拟继续推进的,应当更新备案材料。

备案通知书仅对企业境外发行上市备案信息予以确认,不表明中国证监会对该企业证券的投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也不表明中国证监会对企业备案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或者认定。

公司本次 H 股发行尚需取得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等相关政府机关、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的批准、核准,该事项仍
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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