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鹿城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印发。文件指出,严格控制利用商业、住宅建筑的裙房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原则上不予以备案。鼓励工商业企业因地制宜,合理利用工业园区、企业厂房、物流仓储基地等场地较为开阔区域的停车场顶棚设施、充电桩上盖车棚等,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现土地的高效综合利用。
原文如下:
《鹿城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为了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 现将《鹿城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予以网上公布,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至2024年5月29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截止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向我们反馈:
1.电话号码:0577-56588256;
2.传真号码:0577-56588256;
3.电子邮箱:250161846@qq.com;
4.通信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宽带路18号,温州市鹿城区发展和改革局,邮编325000。
附件:鹿城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关于《鹿城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x
温州市鹿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