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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钧达股份】关于签署阿曼光伏电池项目投资意向协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14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阿曼光伏电池项目投资意向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投资意向协议》仅为合作双方初步合作意向,具体项目投资进度、建设地点、建设周期等内容并未最终确定。后续公司将根据项目最终确定的投资规模和进度,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并及时公告。相关事项存在一定不确定性,不构成对投资者的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项目对公司当期经营和业绩不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长期发展具有重大推动作用。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不存在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无进展或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
一、对外投资概述

随着光伏产业链成本持续下行,光伏发电成本持续下降,光伏发电在全球范围呈现更强竞争力,海外光伏需求快速增长,海外光伏市场迎来较大发展机遇。
海外主要国家正着手构建本土光伏产业链,受制于光伏电池高技术壁垒及对人才、研发要求较高等因素,海外光伏产能以组件为主,光伏电池产能较为紧缺。公司作为全球领先的光伏电池龙头企业,为积极践行全球化发展战略,深化全球客户服务能力,满足海外光伏市场需求,公司拟布局海外高效电池产能,持续加强光伏电池海外市场供应能力。

2024 年 6 月 13 日,公司与阿曼投资署共同签署《投资意向协议》,公司拟
在阿曼投资建设年产 10GW 高效光伏电池产能,项目分两期实施,每期 5GW。本协议为双方友好协商达成的意向协议,具体合作细节有待进一步确定,公司将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根据投资事项的进展履行相应决
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拟进行的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主要内容

(一)签署主体

阿曼投资署是阿曼苏丹国商业、工业和投资促进部下属的一个政府实体,其办公地址为阿曼苏丹国马斯喀特100号邮政信箱111号(以下简称“阿曼投资署”)。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中国海南省海口市南海大道168 号海口保税区海南钧达大厦(以下简称“投资方”)。

(二)项目名称、说明和价值

投资方是一家专注于高效率光伏电池研发、生产与销售的高科技、创新型光伏技术上市公司(深交所股票代码:002865),公司主要产品为 N 型 TOPCon 光
伏电池,公司生产的 N 型 TOPCon 光伏电池平均转换效率超过 26%。

项目名称: 捷泰科技(阿曼)光伏电池项目

投资方计划在阿曼投资一家拥有 10GW 产能的 Topcon 光伏电池制造厂。该项
目的投资金额约为 7 亿美元,10GW 的产能将分为两期建设,每期 5GW。投资方将在阿曼投资最先进的产能,提供市场上最受欢迎的产品。

作为光伏产业链的核心技术环节,该项目的建立将促进阿曼光伏产业链的形成,并吸引更多相关配套企业落户阿曼。该项目将有助于改善当地社区的生活水平,提高阿曼的就业率,并为阿曼的减排和碳中和目标做出贡献,支持《阿曼2040 年愿景》。

(三)目的

本意向书表达了双方的共同意愿,即就本意向书所列的条款和条件进行谈判并可能达成最终协议。

(四)保密

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就本意向书、其条款或拟进行的交易发布或作出任何公开声明、新闻稿或披露,但适用法律或监管机构要求的除外。
(五)签署人的保证和授权

各方向对方保证,根据其注册成立的司法管辖区的法律和法规,其作为公司或本协议所代表的其他实体是正式组织、有效存在和信誉良好的。


签署本协议的各方代表证明、陈述并保证其已获得正式授权并具有签署本协议的法律行为能力。各方均向另一方声明并保证,本协议的签署以及各方在本协议下义务的履行均已获得正式授权,本协议是对双方均有约束力的有效协议,可根据其条款和条件强制执行。

(六)法律管辖

本意向书受阿曼苏丹国法律管辖,并根据阿曼苏丹国法律解释。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意向协议的签署,有助于公司深入贯彻全球化发展战略,加快推动海外产能建设布局进程。如本项目按计划得以顺利实施,有助于公司充分发挥专业化光伏电池企业技术领先优势,提升光伏电池全球市场供应能力,满足海外客户市场需求,提升公司国际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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