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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县台源福溪光伏发电项目环评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2024年6月18日,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衡阳县分局拟于近日内批准《衡阳县台源福溪光伏发电项目》环评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项目名称:衡阳县台源福溪光伏发电项目

建设地点:湖南省衡阳市衡阳县台源镇附近

建设单位:衡阳兆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湖南鑫南风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衡阳兆阳新能源有限公司拟投资42272.77在湖南省衡阳市衡阳县台源镇附近建设衡阳县台源福溪光伏发电项目。项目设计安装165000块660Wp的高效单晶硅双面组件,项目总容量为108.90MWp,交流容量为80MW。电站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方案,将系统分成25个3.2MW光伏发电单元。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安装1台容量为80MVA有载调压升压变压器。本项目进行林光互补综合开发。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废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施工单位应文明施工;建筑垃圾等要合理堆放,应定期清运;物料堆放加盖苫布;工地车辆出口配备车辆冲洗装置;合理规划进出施工场地行车路线;施工现场按规定设置硬质围挡(围墙)等。

运营期设食堂,产生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处理设施后高于房顶排放。

(2)废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建设沉淀池对施工废水进行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降尘洒水;车辆冲洗水经隔油处理后回用;施工营地设置简易化粪池,定期清掏做农肥,不外排;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管理工作,防止发生施工设备漏油现象。

光伏组件清洗水以轻缓水雾清洗光伏组件,清洗废水沿着光伏组件滴落,由场内植被吸收,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绿化,不外排。

(3)噪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合理布局施工场地、采用低噪声设备、强对设备的维护、养护等措施降低对施工期周边环境的声环境影响。

设备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建筑隔声等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施工期建筑垃圾可回收的回收,不能回收的及时清运至市政部门指定地点。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运营期废铅蓄电池、废变压器油暂存于升压站危险废物暂存间(10m2)内,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废光伏组件由厂家回收。

(5)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施工前进行表土剥离及堆存;施工期临时用地及时进行表土回填及植被恢复;修建排水系统减少水土流失。绿化面积654.98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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