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废弃光伏组件综合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出,废弃光伏组件综合利用设施选址应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划和“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要求。收集、运输、贮存、综合利用过程应满足环境保护相关要求,应符合安全生产、职业健康、交通运输、消防等要求。法律法规标准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附件1:废弃光伏组件综合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废弃光伏组件综合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附件3:修改意见反馈表-光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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