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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支持换购铅酸蓄电池电动车

9月10日,天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天津市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到年底,引导报废更新农业机械500台(套)左右,报废及更新购置符合条件的货车1200辆以上,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50辆左右,更新购置新能源公交车1000辆以上,更换新能源公交车动力电池100套以上,报废更新个人乘用车4万辆以上,置换更新个人乘用车3万辆以上,以旧换新电动自行车40万辆左右,更新居民室内老旧供暖设施10万户左右。

《实施方案》新增了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政策。天津市商务局副局长李宏表示,天津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按照“购一销一”的原则,对交回符合条件的个人名下老旧电动自行车并换购电动自行车新车的消费者给予补贴。

其中,天津市将对交回老旧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并换购酸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的消费者适当加大补贴力度。鼓励享受补贴的消费者购买符合《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的企业生产的合格电动自行车。该项政策计划从9月下旬开始实施,以市商务局发布的实施细则为准。

据了解,此次以旧换新活动实行资金总量控制,资金使用完毕即止,最晚于今年12月31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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