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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光伏、其他风电项目暂不新纳入自愿减排市场

9月11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及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与自愿减排市场衔接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到,设立两年过渡期。过渡期内,适用于《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并网海上风力发电》《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并网光热发电》的项目有关企业,可自主选择核发交易绿证或申请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光伏、其他风电项目暂不新纳入自愿减排市场。过渡期后,综合绿证和自愿减排市场运行等情况,适时调整绿证与自愿减排市场对于深远海海上风电、光热发电项目的衔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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