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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美签署建设印尼红土镍矿冶炼生产新能源用镍原料(镍中间品)(2.0万吨镍/年)项目的增资协议

 格林美发布公告,2024年3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建设印尼红土矿冶炼生产新能源用镍原料(镍中间品)(2.0万吨镍/年)项目的增资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推动印尼本土镍矿产资源公司延伸产业链与高质量开发红土镍矿矿产,同意公司全资下属公司格林美香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林美香港”)、NEW HORIZON INTERNATIONAL HOLDING LIMITED(中文名:新展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展国际”)和DARROW INTERNATIONAL PTE.LTD.(以下简称“DARROW”)、ECOPRO Co.,Ltd.(以下简称“ECOPRO”)、香江国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国际”)、科力特(香港)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力特”)、格林特(荆门)工程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格林特”)与格林美(印尼)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林美(印尼)”或“目标公司”)共同签署《关于建设印尼红土镍矿冶炼生产新能源用镍原料(镍中间品)(2.0万吨镍/年)项目的增资协议》,各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印度尼西亚中苏拉威西省Morowali县IMIP园区内,共同投资建设红土镍矿湿法冶炼年产2.0万金属吨新能源用镍原料(镍中间品)冶炼厂(以下简称“本项目”),格林美(印尼)是本项目的实施主体,本项目设计年产2万吨金属镍产能,预计可以实现超产达到年产2.3万吨金属镍的产能。

本次增资前,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格林美香港、新展国际持有格林美(印尼)100%的股权。本次增资后,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格林美香港、新展国际持有格林美(印尼)58%的股权,DARROW将持有格林美(印尼)10%的股权,ECOPRO将持有格林美(印尼)9%的股权,香江国际将持有格林美(印尼)13%的股权,科力特将持有格林美(印尼)8%的股权,格林特将持有格林美(印尼)2%的股权。本次增资后,格林美(印尼)仍为公司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

该公司表示,本次增资暨关联交易有利于优化目标公司股权结构,降低公司投资风险,结合各方的资源、技术与资本优势,推动印尼本土镍矿产资源公司延伸产业链与高质量开发红土镍矿矿产,推动印尼镍资源项目快速建设,共同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红土镍矿制造新能源原料与新能源材料的产业链;有利于深化公司与全球下游产业链的合作,构建“印尼镍资源——韩国材料——美国市场”的新模式,有效应对与满足美国IRA法案的战略挑战和战略要求,良好服务韩国新能源与世界新能源的发展需要,是稳定韩国核心市场与导向欧美市场的有效战略措施,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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